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生产管理,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安全及应急管理工作。
本法律规定所称本身气来并网发电厂,应是进行本身气、煤层气、煤制气或液化石油气本身气(LNG)对于然料的生产销售交流电源的来并网发电制造业企业。本身气操作系统,应是本身气来并网发电厂房权边界线内来并网发电的生产销售用的本身气仪器的公共设施,比如滤出、调压、控温、传送、量值溯源、储存室、放散、抑制及他(特别紧急锯断、防雷防esd防静电等)仪器的公共设施。第三条 燃气发电企业是燃气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全面履行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二章 安全要求
第四条 燃气发电工程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和标准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 进入燃气电站的天然气气质应符合《天然气》(GB 17820)中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满足《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 50251)等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天然气在电站内经过滤、加热及调压后,最终应满足燃气轮机制造厂对天然气气质各项指标的要求。
第六条 燃气电站天然气系统的设计和防火间距应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规定。
第七条 调压站与调(增)压装置的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非天燃汽调压站应人格独立搭建,应设定在不可被冲撞或不后果交通运输的地理位置,相应应跟据合理原因放置别墅围墙或护栏; (二)调压站或调(增)压提升提升装置与其他的建、打造物的标准净距和调(增)压提升提升装置的布置高宽比应具有《城市管道煤气设置管理规范》(GB 50028)的有关于追求; (三)拥有调(增)压设施的专用箱钢结构建筑装修耐火分类不少于2级,且钢结构建筑装修物门、窗向外享受,上方应制定开窗通风的措施; (四)调(增)压装制的入进口给水管网和调节阀 的安装应达到《村镇给水管煤气定制正规》(GB 50028)及《输气给水管网市政工程定制正规》(GB 50251)的想关标准;调(增)压装制前应该开设过滤水装制。第八条 天然气系统管道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非人工气进、出调压站排水管应布置关断阀,当同站排水管用到阴离子护理金属腐蚀操控具体措施时,其与同站排水管应用到绝缘带连结。非人工气排水管不允许与空气当中排水管固定不变相互连接; (二)天然水气排水管宜选用电气支架敷设或直埋敷设; (三)纯石油气线路具有顺畅的保护英文性的设施。半地下纯石油气线路应设制转角处桩、交叉的情况和标准的意思牌牌等一直性标准的意思。更能受到了工程车辆汽车碰撞和危害的线路,应设制标准的意思牌牌,并选用保护英文性错施。架空线敷设的纯石油气线路具有凸显标准的意思牌标准的意思; (四)楼顶当然气热力管材应当已从房屋建筑材料立面物和特中型构建物(不涵盖架空线的房屋建筑材料立面物和特中型构建物)的那么行车。楼顶当然气热力管材与房屋建筑材料立面物、构建物或相互邻近热力管材范围内的水准和垂直面净距应符合标准《镇区天然气规划实验室管理标准》(GB 50028)第6.3.3条关于 暂行规定,且应当已应响建(构)筑物和相互邻近热力管材基础理论的固牢性; (五)楼顶绿色气地埋管布设的至少覆土体积尺寸(水泥路至管顶)应具有《村镇天燃气制作规范标准》(GB 50028)第6.3.4条有关的信息法律规定; (六)地下商场先天气管路与交流学习电网线的接地体的净距应不需小于《城镇居民然气制作标准》(GB 50028)第6.7.5条相关的英文指定; (七)除不得不操作方法兰衔接布位外,大自然气通风管道管道应主要采用焊接工艺衔接; (八)相连到输送管路的法兰片盘盘部相连到处,应设彩石跨布线(隔热输送管路以外),当法兰片盘盘部用5副之内的联接相连到时,法兰片盘盘部也可以用彩石线跨接,但务必包括机电环路。如本身气输送管路法兰片盘盘部发生嚴重生锈,电阻值值多于0.03欧姆时,应符合要求《压为输送管路安全防护技术设备督查标准—工业制造输送管路》(TSG D0001)的相关的英文标准。第九条 天然气系统泄压和放空设施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天然水气操作平台中,两只同样取消的关断阀区间内的排水管网上,应装配主动放空阀及放散管。为使排水管网操作平台放空而增加的连接方式管尺寸图和尾气排放标准通流意识,应具备紧急救援情况下下使管道不久放空的要求; (二)在天然的气软件系统中存有过载应该的承受压力设备,或两者立即相通的线路上,应设计的安会可靠泄压阀。的安会可靠泄压阀的选用和组装,应具有《的安会可靠泄压阀的安会可靠新技术监督指导书》(TSG ZF001)和《城区然气设计技术规范》(GB 50028)的关于暂行规定; (三)本身气设备应如何如何设置使用气味置換的吹扫和抽样连接管及放散管等。放散管应如何如何设置在不继突发起火危险性的方面,放散出口应布置准备在户内,极度应比附进建(构)筑物高是1.8米以上内容,且总极度最好不要小于等于10米。放散出口应是接闪器的保护英文依据内。第十条 天然气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应根据释放源的级别和位置、易燃物质的性质、通风条件、障碍物及生产条件、运行经验等现场实际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综合确定。爆炸危险区域内的设施应采用防爆电器,其选型、安装和电气线路的布置应按《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执行。
第十一条 天然气系统设备的防雷接地设施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及《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防静电接地设施设计应符合《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T 20675)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天然气系统消防及安全设施设计应执行《火力发电站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和《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天然气工程设计完毕后,应由工程建设单位组织图纸会审,会审时应对设计图纸的规范性、安全合规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 天然气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禁止施工单位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资质等行为。
第十五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建立工程建设质保体系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指定专人对天然气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 设施设备与管材、管件的提供厂商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进场设备和材料规格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进场设备和材料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及必要的检验报告。
第十七条 天然气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交底记录资料和履行签字手续。燃气发电企业和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针对天然气工程建设特点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十八条 施工必须按设计文件进行,如发现施工图有误或天然气设施的设置不能满足《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时,施工单位不得自行更改,应及时向燃气发电企业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要求。修改设计或材料代用应经原设计部门同意。
第十九条 承担天然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再次上岗。
第二十条 天然气系统施工中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土方施工、地下和架空管道敷设、调压设施安装,以及管道附件与设备安装应符合《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要求。
第二十一条 管道、设备安装完毕后应按《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的有关规定,依次进行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第二十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规定为依据。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燃气发电企业(建设单位)主持,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各部门签署验收纪要。燃气发电企业及时将竣工资料、文件归档,然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验收不合格应提出书面意见和整改内容,签发整改通知限期完成。整改完成后重新验收。整改书面意见、整改内容和整改通知编入竣工资料文件中。
第二十三条 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应与工程建设过程同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整理和移交工作。整体工程竣工资料包括工程依据文件、交工技术文件和检验合格记录等,具体可参照《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33)中12.5.3条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行维护
第二十四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单位天然气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天然气系统运行、维护规程,安全操作、巡回检查规定,并严格落实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运行维护人员巡检天然气系统区域,必须穿着防止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使用防爆型的照明用具、工器具和劳保防护用品。严禁携带非防爆无线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进入调压站前必须交出火种并释放静电,未经批准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操作。进入天然气系统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得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带铁掌的鞋。机动车辆进入天然气系统区域,应装设阻火器。
第二十六条 对天然气系统设备进行拆装维护保养工作前,必须根据《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 51)的相关规定,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工作。
第二十七条 天然气系统区域的设施应有可靠的防雷装置,防雷装置每年应进行两次监测(其中在雷雨季节前应监测一次),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第二十八条 天然气系统区域应有防止静电荷产生和集聚的措施,并设有可靠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检测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九条 天然气系统的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应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安全阀应做到启闭灵敏,每年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至少检查校验一次。压力表等其他安全附件应按其规定的检验周期定期进行校验。
第三十一条 进入压缩机房等封闭的天然气设施场所作业,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走进前该先加测是否存在天然植物气泄密,在选定健康后面可走进; (二)实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应进行隔爆机制或运行隔爆方式。第三十二条 管道及其附件的运行与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可根据加载和养护相关的英文要求,对天然冰气热力管道通过按期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作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日志,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中察觉到情况立即报送并个性化会员服务很好的办理方法; (二)按时巡检应收录管稳定保护区长距离内是否是损害管稳定实际情况、管延线渗漏常规排查、天然植物气管和辅料完善性常规排查等内容; (三)在役通风排水管道防污金属涂层和设施的负极爱护系统的的审核、定期维护期和形式,应符合国家《城镇规划然气埋地不锈钢通风排水管道蚀化调控技艺技术规范》(CJJ 95)关与暂行规定的规定要求; (四)进行中的排水途径铺设第二次发现了氧化漏气点后,防范该排水途径铺设选点审核其防水纳米涂层及氧化时候,争对评测时候拟定进行、维修策划方案。铝制排水途径铺设辅设二10年里,防范其进行评诂,确立仍在应用年现,拟定测量生长期,并应提高巡察和漏洞审核; (五)应随着绿色气软件行驶前提对天燃气球阀整存整取开始开闭运行和皮肤保养皮肤保养。第三十三条 调压站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调压系统设计的应急巡检方式应包含减小机、调压器、过滤水器、调节阀、应急设施管理、检测设备、多功能仪表等设备的执行工作和周密部署脾气况。当发觉有天燃气泄露及调压系统设计有喘息声、有压力转动等话题时,应当即整理; (二)新投进正常运作或维护维修后再一次运用的调压装备,一定路过校准,到科技的标准右后方可投进正常运作; (三)应做好通过过滤系统器后压力差体检,并有效排出和清洁工作; (四)调压器、泄压阀、短时间割断阀举例说明它辅助的公共设施应时常检验,检查仪器是否有在确定的均值内进行; (五)挤压机的检查维修应严格的按主设备的养生保健、运营标准的执行命令。第三十四条 天然气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天然植物气系统软件应树立严格要求的防火性隔爆问责制度。防火公共设施和用具的处理、檢查、维修部和日常护理等应设专职人员进行; (二)非燃汽闪爆有危险领域,应按《能源非燃汽建设工程可天燃汽入职体查测告警声音设备安全的的技术规则》(SY 6503)的标准装设、应用可天燃汽体线下查测告警声音器; (三)具有气系统化空间区域应存在“请勿烟火”等醒为的防火等级象征和风险性告知的牌,消火栓安全的通道的路面上要有显眼的标志牌安全标识,消火栓安全的通道应确保交通无阻,消火栓配制四周不能堆码污物; (四)本身气调压网快站部收缩高防机房、施工工艺区、站控楼、配电设备室等处均应配资多功能消火栓设备,系统运维人士应每季度进行检查设备的详尽性,专业课程人士每季度对网快站部消火栓设备校准和调换; (五)非燃汽区域中改用火烧或可能性释放电火花的使用,应办证动火工做票,判断可管道网煤气态含量适用设定正后方可动火,在动火使用整个过程中就必须对气态含量确定维持判断, 保障动火使用安会。严防对运动中的非燃汽管道网、收纳空间表面确定锡焊、气割等使用。第四章 安全及应急管理
第三十五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天然气系统的安全运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天然气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十六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当和天然气供应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界定天然气系统设备设施产权和管理边界,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三十七条 燃气发电企业的天然气系统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其防火、防爆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第三十八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建立天然气系统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修订,保持其有效性;同时对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燃气发电企业应制定天然气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计划的完成情况,对每项措施计划项目按程序进行检查验收,确保每项措施计划项目能达到预期效果。
第三十九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预控体系建设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管理台账,积极开展隐患排查、统计、分析、上报、治理和管控工作,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第四十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有关规定要求,依法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管理工作。
第四十一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安全培训合格;专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应经天然气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每年应组织开展有关天然气安全知识、防护技能及应急措施的安全培训;根据作业性质对外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天然气安全知识交底。
第四十二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配置志愿消防员。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可建立专职的消防队,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配备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设施,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要求。
第四十三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职工职业危害防护工作,严禁安排禁忌人员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岗位工作。燃气发电企业应按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的相关要求,按时、足额向从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十四条 燃气发电企业应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和国家能源局《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4〕508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以下工作:
(一)搭建本身气系统软件流出、自燃、爆炸声专项整治应急指挥工作预案和现厂应对计划; (二)年均执行应急处置响应方案消防训练办公规划,死期做好应急处置响应方案消防训练办公; (三)配齐用不着的应激营救装置、用品,并做好安全检查保护,做到完整,能够用; (四)年只要机构通过一些全厂的范围的当然气系统软件应对应对练习。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燃气发电企业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国家能源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