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强调,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重点任务,采取省、市、县(区)分级检查和市级异地交叉执法检查的方式,坚持做到“六必查”:一是信访举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必查;二是媒体曝光的必查;三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必查;四是存在重大隐患的必查;五是列入“双随机”抽查的必查;六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和习惯性违规违章的问题突出,去年以来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的必查。
《通知》明确,本次集中执法行动对象包括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全省危化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查处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检查项目;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精细化工企业检查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刻吸取四川宜宾“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持续强化精细化工等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陕安监函〔2018〕190号)相关要求进行。油气长输管道企业,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油气管道新、改、扩建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油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等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通知》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部署执法行动。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统筹组织,精心安排,主要负责人要统一协调,主管领导亲自挂帅,尽快制定本市区执法行动具体方案,组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组,做到“零容忍、全覆盖”的全面执法。二是严格执法,坚决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局要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重点出击,强化违法问题的查处,强化执法处罚力度,形成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果。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执法程序,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和签字备案手续,充分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文明执法。四是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安全监管局在执法行动中,要及时公开信访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对于存在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执法人员,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